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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升级和土地改革背景下的DX事件

2017-12-01 弼马温 支农调研

核心提示

无论城市怎么产业升级和土地改革,我们外来人都有劳动和生存的权利!




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发生一起特大火灾,19死8伤,其中8名儿童遇难。随后,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迅速下发通知,自11月20日开始至12月底,将集中40天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范围覆盖北京市各地区、各行业和各类企业。其中,尤以城乡结合部为核心。通知下发后,大兴等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展了驱赶“外来人口”的行动。据网上消息,已经有上万人在寒风凛冽中流离失所,依此,预计整个专项行动期间还将有数十万人被清理出北京。此事引起舆论大哗。

 

由此可见,此次行动显得相当仓促,有关部门似乎以火灾为由要毕其功于一役,发起运动式的清退D产业。在没有做好被清退外来人口的安置善后准备工作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如此不人道的做法,受到社会各界的严厉批评。经过几天的舆论发酵,长期累积的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借此大爆发,此次专项行动已经被民间舆论对立性的称为“驱赶D人口”,性质发生了转移。尽管北京市政府亲自出来表态澄清,但也难以取得大众的原谅。

 


回不去的家乡



北京市要清退D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应该说早在2013年之前就提出并开始执行。这一政策不仅是北京如此,更大的背景是中国在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面临经济增长乏力,生产过剩等问题而提出的战略决策,全国主要的几个经济中心城市都在研究推动。

 

尽管同时期中国也提出了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县域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带动就业。但既然当局已经认定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其决定作用”,那么就是承认资本主导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难以避免。

 

近年来,广大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比较快、吸引人口回流的地方,也就是一部分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少数地方,比如郑州、武汉、重庆、成都等新型国家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城镇。更多的外来打工者无法回到老家安居乐业,依然向北京等大城市流动,因为越是人口集聚的地方才有消费市场,外来人大量从事的服务者和低端制造业才能够有生存空间。

 

那些没有得到产业转移的广大城镇地区,仅仅是依靠农业显然无法给本地劳动者提供足够的货币收入。中国目前的整个农业GDP占比不到10%,而农民户籍人口却占到全国的60%以上。留守在乡村的常住人口基本上是没有货币消费支出能力的人,按照资本逐利的市场规律,就算是低端服务业和低端产业在县城也发展不起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提了十几年,政府也出台了很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文件,虽然农村整体的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作为一个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公共服务,在农村已经解体了。劳动力回乡也无法得到正常的生活。所以,北京等大城市这些年极力推动的清退低端产业政策难以落实。这是从外来人口一方来看,他们没有主动离开的理由。

 


进不了的城市


 

大城市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因自身的区位优势,能产生庞大的级差地租利益。这些地方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庞大利益的驱使下自主进行开发,都多多少少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所以,本地人通过占有外来人口从事的低端产业贡献的剩余价值,成为了既得利益方。


 

一般情况下,本地人甚至利益牵涉的相关部门,都是没有动力来清退这些低端产业的。甚至政府根据发展规划要来进行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时,比如腾出土地进行产业升级,那么地方“三宗”势力(宗派、宗教、宗族)就要与政府及开发商进行多重博弈,以期获得最大的拆迁征地赔偿。

 

因为这里面牵涉的利益实在巨大,拆出成群的千万富翁都不少见,所以经常引发群体冲突事件或者钉子户以命相搏,成为媒体热点话题,政府敏感话题。正是按照一般的市场交易原则,此种拆迁改造成本极其巨大,间接导致高地价和高房价。这是外来人口难以进入城市的第一大门槛。

 

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补偿,本地既得利益方一般不会积极配合政府的清退低端产业政策。倘若政府每拆迁改造一个城中村都耗时耗力巨大,要完成整个城市的改造和清退目标,那得等到猴年马月。据说北京市政府在近几年的不给力还受到了中央政府的批评,可见这项任务的艰巨和紧迫。

 

也许,正当一筹莫展之时,就发生了此次大兴火灾,有关部门借此次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疾风骤雨搬的清退低端产业和外来人口,就不难理解了。同样是大兴,发生在2011年的那次大火灾,则没有引发如此坚决的政府行为。此一时彼一时也。而在此次行动中被连带清理的外来人口,则成为了牺牲品。

 


与此相关的土地改革


 

2015年2月,国务院在全国选取33个试点县(市、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6个条款,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大兴区是北京市唯一一个试点区,该授权的期限原将在2017年12月31日届满。


 

但因为试点内容牵涉的集体土地腾退和产业清退等工作的复杂性,被迫推迟一年。当前,大兴区农村土地改革主要是统筹协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二合一”。那么,接下来的一年,将是推进“入市”和“征地”试点“二合一”的攻坚之年,也是试点“出经验、出制度、出成效”的关键之年。

 

巧合的是,此次火灾事发地西红门镇,还是大兴区土地改革试点的标杆,号称“西红门经验”。2015年12月11日,西红门镇2号地B地块对外公示采取挂牌供地模式入市。经过67轮竞价,2016年1月15日下午3时,该地块由北京赞比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8.05亿元竞得。该地块的成功入市交易不仅实现了农民增收、区域产业升级的双赢格局,更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实现了北京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正式入市。据说,在西红门镇经验的基础上,大兴区在全国率先提出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镇级统筹”模式,以镇为基本实施单元,锁定土地总量,优化总体布局。在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土地征收程序。

 

西红门镇从2012年开始,计划用5年的时间推动区内工业大院的拆除,腾退960公顷的土地,到2017年,在大兴区西红门镇建立起来的新型产业园区将取代这27个工业大院。这一时间节点也与此次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时间相契合。


 

毋庸置疑,在大兴区试点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这些腾退的工业大院等类型土地将成为新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土地资源之一。具体到这些腾退整合出来的土地的入市的操作和运转上,北京市政府和大兴区政府早已有过安排。


 

我们到底要什么?


 

此次事件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这背后更深层的原因。北京乃至东部发达地区当前正在进行的转型改革,看似与外来工无关或者说外来工没有发言权,但毕竟它们的繁荣外来工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这些劳动者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还受到如此不人道的对待。很诡异的是,在反腐大势下一些执行部门为什么要采取如此过激的行为,官僚主义积习难改?事情发酵后,很少有舆论媒体提及这一行动涉及的拆迁补偿问题,通过此次清退低端产业和外来人口,未来的拆迁改造也许会顺利些。

 

站在政府的角度考虑,要想既得势又得分的把这件事搞好,就应该首先避免让劳动者成为冤大头、替死鬼。这让笔者想起了当年某大城市加快工业化发展,引进国际、国内两大“红白”资本的时候,同样要大规模拆迁征地和处理外来人口,面对地方灰黑势力的博弈,搞起了唱什么打什么的运动,同时还建了大量的廉租房提供给打工者,引得舆论一片叫好……

 

即使是这样没有根本性改变劳动者地位,但引进大资本发展工业,带动就业,“居者有其屋”,相关改良政策依然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而那种完全不顾劳动者死活的资本利益至上、赢者通吃的改革,最终一定会遭到劳动者的普遍反抗。

 

站在劳动者的角度上,我们这些外来打工者,又有谁喜欢背井离乡,累死累活的干这些低端产业呢?工作条件恶劣,长时间加班,还换不来像样的体面生活。我们也希望家乡的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能够让人安居乐业。那些高大上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我们也不反对,但不能总是让我们劳动者来买单。即使这些大城市完成产业转型升级,没有普通劳动者的位置,我们也应该享有劳动和生存的权利。

 

越是强调资本为主,企业家为主,社会财富分配不均,人口就越是往大城市集聚形成贫民窟。越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我们越是被迫流向大城市贫民窟。只有真正做到“房子是用来住的”、“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缩小贫富差距的社会主义政策,人们才没有太多必须花钱的地方,就越会倾向往美丽乡村宜居之地流动和分散。随着乡村生态坏境的改善,教育、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去那里享受生活,振兴乡村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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